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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4年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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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做好2024年管理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医学部《关于做好2024国家通用岗位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北医(2024)人字第1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要求,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科室不得推荐。

  (二)以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据,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三)公平、公正,择优竞聘。各类岗位的聘任应严格依照医学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在岗工作业绩,达到岗位的合理调整与适度流动。

  (四)近3年年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或初次就业“不确定档次”者,方可申请聘任高一级管理岗位。年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及“不确定档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五)至20249月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可提出申请。

二、管理岗位聘任工作要求

(一)聘任管理职员的范围:指已纳入职员制的人员。

  (二)一至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按国家干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三)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按医学部岗位聘任条件执行,不符合聘任条件者,不得申请。

(四)五、六级职员岗位聘任程序按照医学部要求进行,相关材料报医学部备案。

三、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安排

(一)9月27日人事处布置管理岗位聘任工作。

(二)9月27日至10月15日拟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党委思想政治审查。

1)申请晋升五、六级岗位人员,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结合本职工作的研究成果及其他业绩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及《北京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贴照片),申请人职务任职时间截止20243月31日

2)申请晋升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填写《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

(三)10月21日至10月25日人事处于行政楼下公示符合要求人员名单。

(四)11月8日前人事处分别组织管理岗位聘用小组评审会,五、六级岗位民主测评。

(五)11月11日拟聘任人员名单提交院长会审议。

(六)11月中下旬聘任结果报送医学部管理岗聘用委员会审议。

 

 人事处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1、《北京大学管理岗位推荐聘任审批表》-五六级岗位填写

附件1-北京大学管理岗位推荐聘任审批表-五六级岗位填写.doc

2、《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七级及以下岗位填写

附件2-管理岗位聘任意见流转单-七级及以下岗位填写.doc


 

 

四级以下职员岗位聘任条件

(一)五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五级职员:

1、任处级正职且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满2年;

2、任处级副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0年。

(二)六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六级职员:

1、任处级副职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

2、任科级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8年且参加工作满12年。

(三)七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七级职员:

1、八级职员任职满3年;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7年;

4、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者。

(四)八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八级职员:

1、九级职员任职满3年;

2、双学士学位获得者见习期满者;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

4、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者。

(五)九、十级职员的聘任条件

职员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履行岗位职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为九、十级职员: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为九级职员;

2、大专及以下学历,参加工作满6年可聘为九级职员;

3、大专及以下学历见习期满的,可聘为十级职员。

注:参加工作的年限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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