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选派2014-2015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各单位:
北京大学2014-2015年度校际交流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条件与名额:
1、 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身心健康,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 被选派者在医学部连续工作至少2年以上。
3、 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各单位可推荐1-3名人选,并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
4、 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职工。
5、2014-2015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1。
二、 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在北医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出国出境专栏”下载)参见附件3。
2、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下载区同上)参见附件4。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 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参考北大人事部“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此通知的具体内容请在上述下载区查阅)参见附件2。
5、半年内的体检证明。
6、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第1、2、3、4、5项材料请务必于2013年11月29日前报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liuyuanrs@126.com。
三、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4、请将本通知及附件给候选人。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人事处
联系人:贾焱 联系电话:82802832
2013年11月6日
2、北京大学人事部-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