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做好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大六院〔2021〕人字第100号
各科室:
根据北医(2021)部人字139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正式启动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应以个人岗位职责和日常考勤为基础,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和具体业务工作的考核,以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考核范围
(一)医院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大于10%。
(二)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在职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由原单位考核,否则由现工作单位考核。
(三)考核年度初次就业且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见医院《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此外,根据北医(2021)部人字139号文件精神,考核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年度出现旷工的,当年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考核年度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受到诫勉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四、考核时间及程序
(一)2021年11月9日人事处布置考核工作。
(二)2021年11月19日之前职工本人根据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各科室完成考核评议工作。
(三)2021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职能处室考核优秀评比工作,并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人事处。
(四)2021年12月10日进行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工作(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处室领导组成),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并根据各考核单位提名确定考核优秀人选,各考核单位确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大于10%。
(五)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人事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如本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
(六)2021年12月28日院长会审核公示后的考核结果。
(七)2021年12月30日前人事处完成全院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上报医学部。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表格请登录医院网站人事处“通知”栏《关于做好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下载。个人下载填写《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度考核表》,科室和职能处室下载填写《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1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二)科室和职能处室须按照要求在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填写明确的考核等次;无下设科室的部门,考核结果签在“职能处室意见”栏。
(三)考核年度内,在人事处备案的转岗人员,由原科室和现科室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填写在“科室意见”栏内,原科室领导和现科室领导共同签字,“职能处室意见”由现科室所属职能处室填写。
(四)考核年度内,依《主治医师培训条例》轮转的人员由轮转科室考核,考核结果填写在“科室意见”栏内,“职能处室意见”由医务处填写。
(五)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请务必使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内容机打或蓝、黑签字笔填写均可,签名必须使用蓝、黑签字笔签署;职能处室填写《考核结果登记表》请提交纸版、电子版各一份,纸版A4纸单面打印,电子版发至:liuyuanrs@126.com。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