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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闻

我院成为首批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成员单位

作者:徐文静 王雪芹 来源:伦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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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医学伦理审查互认,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实现伦理审查结果的同质化,促进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在北京市卫健委的倡议下,医疗卫生机构发起组建了“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2020年12月1日,在北京市卫健委召开的“2020年北京地区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能力建设工作会暨学术研讨会”上,我院成为第一批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卫健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国家卫健委科教司规划评估处调研员王锦倩、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潘苏彦主任、北京市卫健委科教处宋玫处长、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李义庭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正式启动仪式,并对首批15家联盟成员单位颁发了证书。同时,参会领导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科临床科研和临床试验项目数量也日益增加。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精神,加强医学伦理管理和审查能力建设刻不容缓。

开展临床研究须先通过伦理审查,但对多中心临床研究来说,各中心审查流程不同、审查标准不齐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药试验的研发进程。因此,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推动成立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支持联盟成员单位间遵循统一的工作规则,对多中心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开展互认工作。在开展伦理审查互认时,联盟成员单位分为一家主审单位和若干家参与单位,主审单位一般由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的组长单位担任。主审单位审查完毕出具伦理审查批件后,参与单位采取简易审查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查。以此提升伦理审查效率,实现伦理审查结果同质化,节省医药企业和研究者等待时间。同时,各医疗机构伦理审查标准的统一,也是保障临床研究高质量进行、保护受试者安全的重要条件。

我院伦理委员会加入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后做出了突出贡献,陆林院士牵头的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多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两个项目在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伦理委员会第11次审查会议上通过,作为组长单位率先在北京地区开展了伦理联盟互认工作,起到表率作用,为提高北京地区医学伦理审查效率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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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校长/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院长,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委员、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