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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治医师培训条例(2011版)
北大六院[2011]人教字第27号
各科室:
为使我院主治医师达到医、教、研全面发展,并具备扎实的亚专业发展能力的培养目标,经2011年10月18日院长会讨论,通过本条例。
一、本条例与《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协调、衔接。
二、主治医师阶段必须完成以下轮转后,方能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的资格审查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原则上首先轮转病房和门诊):
1、全日病房工作2年,所在病房考勤;(就聘主治医师岗位者优先晋升)
2、全日门诊工作6个月,门诊考勤;
3、下基层锻炼3个月,医务处考勤;
4、专职临床教学6个月,教育处考勤;(非教学管理)
5、全职科研6个月,所在研究室或研究组考勤;(非科研管理)
6、亚专业研修1年,所在轮转部门考勤。
三、以上3-6项轮转期间享受主治医师规定的点数奖金;亚专业研修期间如安排在全日病房和门诊工作,可享受所在岗位的效益奖金。
四、本条例实施之日前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已满5年者,晋升高级职称不受此条例中轮转科室的规定限制,但完成更多轮转者优先晋升。
五、本条例实施之日前晋升主治医师不满5年者,依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保证完成全日病房工作、下基层锻炼、专职临床教学轮转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完成其他轮转。
六、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