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北大六院[2016]人字第14号
各科室:
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根据北医《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聘任要求
1、继续坚持北京大学的学术标准,坚持学术水平第一的原则,达不到学术标准的,宁缺勿滥。
2、继续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结合我院专业技术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合理设置职务结构比例,保证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3、严格评审聘任程序,明确操作流程,保证评聘质量。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参加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成果、基层锻炼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2、晋升正高级(管理系列除外)、增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的通讯作者论著,按原条例规定执行。2015年4月1日后正式发表的论著按新条例规定执行。
3、2015年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使用的论著仍然有效,2015年后申报各系列职务并获得聘任后,今后申报其他职务时,新职务前发表的文章不能使用。
4、2016年,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五年有新增科研项目视同具有在研课题、在研科研经费;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四年有新增科研项目视同具有在研课题、在研科研经费。
5、2015年8月前已实际转至新工作岗位满三年者,可直接申报新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三年者,应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完成系列转换;2015年1月1日后转至新工作岗位者,按新条例规定执行。
6、2016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11月进行,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安排
1、3月18日人事处发文通知;
2、3月18日至3月23日报名、人事处组织形式审查、业务考核;
3、3月24日至3月30日人事处公示符合条件申报者名单;
4、3月31日申报者交评审费;
5、4月1日至4月15日人事处送同行专家评审论著;
6、4月中下旬人事处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北大六院主页-科室查询-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附件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016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