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大六院公派出国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
2016年度北大六院公派出国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公派出国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国家公派是指申请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等部门资金资助,并经单位批准同意,派出从事合作研究、任教、进修等出国事务。单位公派是指申请人获得国内外学术或其他机构的基金资助,并经单位批准同意,派出从事合作研究、任教、进修、校(院)际交流等出国事务。
2、此次公派出国计划包括在外时间为3个月及3个月以上者。
3、首次申报公派出国的人员,一般应来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出国期限应在本人聘用合同期限之内。
4、因公出国出境进修学习180天(含)以上者,回国后须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并做出一定贡献和成绩,方可再次申请长期因公出国出境。
二、申报时间
请各科室于11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填写《2016年度北大六院公派出国计划》(附件1),科室领导签字后提交所在职能处室,提交主管院领导签字,由职能处室汇总后交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凡列入国家公派计划及北京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须提前准备英语考试成绩。
2、《关于选派2016-2017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详见我院人事处板块下的通知:http://www.pkuh6.cn/Html/News/Articles/1835.html。
3、附件2为北大医学部每年的常规出国项目,供拟申请出国计划的人员参考。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人事处:82802832,吕博雅。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