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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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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公告

参保人员就诊须知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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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号时,参保人员必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医保手册》及《病历手册》。参保人员未能出示《社保卡》或《医保手册》,当次就医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二、精神病专科医院原则只开抗精神病用药,且严格执行急3、慢7、行动不便的患者2周量的开药原则,需长期服用同一种药不超过1月量;

三、严禁超医保限制提前开药(依照医嘱服药,累计剩余量超3天以上);

四、须外购时由医生开具医保“外购处方”后患者可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五、已享受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用社保卡结算会造成当日费用无法报销

 

六、本规定于20131月7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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