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康复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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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人格障碍有得治吗?
医生你好,
我女儿今年21岁,之前在你们医院住院诊断“抑郁”和“人格障碍”,现在吃药后抑郁好一些,但还是容易发脾气、打骂家人。医生说,这是她人格障碍的表现,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是不是诊断人格障碍就没得治了?我们家人应该怎么和她相处?
河北张女士
张女士你好,
无论在研究领域还是临床领域,人格障碍都是一大难题。我会尝试就我所知给您提供一些信息。
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是较为常见的一类精神障碍。调查显示其人群中的患病率高于5%,即每100个人就有超过5人患有人格障碍。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IV)将人格障碍定义为一种“明显地偏离了个体所属文化预期的内心体验和行为的持久模式,这种持久的模式是顽固的,且遍及个人情况和社交情况的各方面;这种持久的模式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者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的损害;这种模式是稳定的且由来已久,至少可以追溯到少年期或成年早期”。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人格障碍既受到遗传的影响,也受到养育方式的影响,它的生长轨迹从受精卵形成那一刻就开始了。
人格障碍可大概分为三类,A组特点是“古怪”,如偏执型、分裂样、分裂型;B组特点是“情感强烈且不稳定”,如反社会型、边缘型、表演型、自恋型;C组特点是“紧张退缩”,如回避型、依赖型、强迫型。由于该诊断的操作过于困难且具有污名化的色彩,精神科医生一般很少对此进行明确的临床诊断。但是,对于患者人格特点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清晰判定精神症状,从而指导临床干预措施。
人格障碍患者一定与大多数人不一样,而且给自己或者周围人造成了麻烦。那我们如何具体界定呢?许又新教授提到,精神障碍(异常)从心理和社会角度看是异常的和不可取的。社会标准有两个,一是非建设性的精神痛苦,二是社会功能受损,符合其中之一便满足了确定精神障碍的社会标准。我们看一个人的人格看什么?认知(即对自我、他人和事件的感知和解释方式);情感(即情绪反映的范围、强度、不稳定性和恰当性);人际关系功能;冲动控制。如果这几方面出现异常,通常会造成一些非建设性的精神痛苦或社会功能受损,会让当事人难以“好好生活”。简单理解社会标准,就是看一个人能不能“让自己生活得好并且让别人生活得好”。当然,人格障碍的判定,需要在除外各种其他精神障碍引起患者精神状态变化之后,才能作出。
人格障碍的治疗,通常以心理治疗为主,但也不是说药物治疗就一点儿都没有用。拿边缘型人格障碍为例,抗抑郁药可以改善患者的负性情绪,心境稳定剂可以减轻患者的情绪波动性。如果患者处于一个良好的情感水平之内,心理治疗的效果可能也更好一些。心理治疗的重点在于内部心理冲突的解决,改善自己对冲突的控制,增强对焦虑的容忍,完善自身的情感控制能力,发展出稳定的人格关系。但是,对于不同的人格障碍,心理治疗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这些要与专业人士一起来工作才可能得以解决。
对于家属而言,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稳定”——信念稳定(不会今天一个说法,明天换个规则)、情绪稳定(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焦虑等)。与患者相处的时候,要有耐心,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不能同时管理患者的很多个方面,一个阶段关注一个问题行为比较合适。一旦患者出现伤害自己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必须严格制止。家属稳定之后,便会在家庭这个系统中给予患者一些正面影响;久而久之,患者也会找到一个适当的与他人相处的模式。社会这个大系统,也会以自己的规则去影响每一个人,大部分的人格障碍患者可能在三四十岁以后逐渐适应这个社会。
所以说,确实很难用现有的各种治疗方法,在短期内“改造”人格障碍患者,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绝望。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人格障碍患者的变化,同样也是一个成长过程而已。
蒲城城 医生
本文由姜思思编辑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