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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8年度医药销售方行为规范”会议
行风建设是我院常抓不懈的工作。2018年1月8日上午,医务处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医药销售方行为规范”会议。
会议由医务处佘永军处长主持,来自10个医药企业的2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姚贵忠副院长、刘靖副书记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伊始,佘永军处长首先对医药企业在介绍医药知识、收集不良反应、参与学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也进一步重申了医药企业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有益于医药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之后,姚贵忠副院长表示,各位医药代表应成为推广知识的人,而不仅仅是一名销售员。各制药企业在国家卫计委管控药占比的大趋势下,应调整销售方式,做到合法合规。最后,刘靖副书记再次强调医药销售方一定要认清形式、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这样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医生。同时,刘书记也强调,在新的一年的学术活动中,大家应一如既往合法合规地合作,从而在更高层面为患者和社会做有益的工作!
会后,医务处工作人员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了《医药销售方廉洁承诺书》。此次会议明确而深入地向医药销售方传达了医院对医药代表行为规范的要求,对我院的行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