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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指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3-04-07 09: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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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内人员

院内人员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缴纳,其计算方法为七级超额累进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二、院外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

当月从我院累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800元以下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以下,按减除800元费用后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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