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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集锦

201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带着精神分裂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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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WHO网站,2014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相关文献)

原作者:M.T. Yasamy,A. Cross,E. McDaniell,S. Saxena

翻译:苗齐  校对:程瑶

 

带着精神分裂症过健康的生活:铺设通往康复的康庄大道。

背景

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可以康复的。接受治疗服务的人(即患者),他们的家人、社区,以及健康和社会服务的提供者们,都应该意识到这种可能,并且在治疗与护理过程中坚持这种现实存在的希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大多数受精神分裂症影响的人群(特别是社会心理支持不佳的人群)来说,认识到这些方面,可能还需要走过一段漫长而艰苦的旅程。这个过程会出现两个极端表现:一个是立刻的、完全的康复;一个是持久的(精神)残疾。大多数是是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灰色地带。

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使精神分裂症患者获得更好的愈后,以及有哪些有益的改变和干预是他们可获得的。这里所说的“健康生活”是WHO(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它包含躯体上、心理上以及社会功能的健康状态。尊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人权是首要原则,这一点必须被所有相关方面所认知。

躯体健康

过早死亡率

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和其他重性精神障碍的患者中,我们会观察到一个重要的现象,即他们躯体健康状况差、过早死亡。这种躯体健康的差距被认为是违反关于“健康权”的国际公约的。他们的躯体健康不仅经常被自己忽略,还被其身边的人,甚至医疗系统所忽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包括精分患者)经常会因为心血管疾病、代谢疾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等造成过高水平的死亡率。死亡率差距造成患者预期寿命减少10-25年。对于精分患者,他们的死亡率比一般人群高22.5倍。

躯体健康现况

有证据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有更高的心血管疾病和(女性)产科并发症的发生率。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表明,与通常人群相比,精分患者更有可能超重,发展为糖尿病,高脂血症,牙科疾病,以及肺功能受损,骨质疏松症,性功能障碍和烦渴等;或者感染艾滋病,肝炎和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

非健康生活方式和危险因素

精分患者严重吸烟率高达50%-80%,是通常人群的2-6倍,是其他严重的心理或精神疾病患者的2-3倍。而住院接受精神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吸烟率尤其高。精分患者经常在罹患超重或肥胖方面会有更大的风险(据估计发生率在45-55%)。已证实,精分患者在进行体育锻炼和体力水平上要低于普通人群,而这可能源于躯体活动的能力受限、肥胖或超重、较高的吸烟率、以及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等方面的影响。

健康和医疗体系的影响

机构化往往剥夺了患者的空间和自主性,而这正是保持躯体上的活跃所需要的。许多机构缺乏结构均衡的或个体化的膳食体制,使得患者因此而增重甚至肥胖。而且很多抗精神病药会增加食欲,如果不进行规律性的调控,这将会直接或间接导致持续性的代谢改变,进而导致糖尿病、高脂血症和高血压。统计显示,在精分患者中,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患病率分别为10-15%和19-58%。这些与精神分裂症以及其他重性精神疾病有关、且日益严重的躯体健康危险因素提示:患者需要密切而规律的健康监控。而现实恰恰与之相反,重性精神病患者在躯体问题方面得到的医疗与其他人相比要少很多。

躯体的健康是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我们都知道,与一般人群相比,精神分裂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人患躯体疾病的比率更高。注重精神与躯体的联合,对于提升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是十分重要的。通常,人们会更关注精神方面的诊断而忽视对于躯体状况的诊断,而对于躯体方面诊断的耽搁会造成后期干预效果的降低,或者甚至无法实施干预。

心理和社会健康问题

一种十分普遍但却有害的做法是,用精神分裂症这个临床诊断来指代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精神分裂症的”这个不恰当的字眼,被大众甚至部分医务工作者用于指代带着精神分裂症去生活的人们。这个字眼其实就忽视了那部分个体的人类社会属性,并仅仅以一种纯临床诊断的眼光来对待他们。带着精神分裂症生活的人们,无论在医院内外,都会多多少少遭受区别对待和个人权益的侵害。在日常生活中,他们面临的主要来自教育、求职、以及获取房屋所有权等方面的困扰。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他们甚至在获取健康服务方面都面临着挑战。患有重性精神障碍的人也容易罹患其他精神障碍,诸如抑郁和物质滥用。在患有重性精神障碍的人群中,自杀的终生患病率在5%左右,这个数字要远远高于正常人群。精分患者较一般人群更高的物质滥用水平以及其他方面因素,会导致他们暴力和犯罪行为的较高发生率。患有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的人还往往更容易变得无家可归、失业或生活贫困。

干预

许多国家已经开始致力于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躯体健康,同时鼓励社会和教育部门为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治疗不应仅仅限于药物。非药物的社会心理干预正变得愈来愈重要,并且应该成为精神障碍管理方案的一个辅助部分。社会心理干预对于防止抗精神病药的副作用也是有效的。一份meta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系列非药物干预治疗对改善抗精神病药所致的体重增加的持续性效果,包括独立或团体干预,认知—行为疗法以及营养咨询等。

讨论

总体而言,残疾的严重程度反射的是个体特点与社会特点的相互作用。带着精神分裂症这一疾病生活的人,他们的患病和致残不仅仅是由于大脑的病变。同样的,糟糕的躯体健康状况和过早死亡,也是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个体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社会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社会地位和功能层面都存在偏见。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过早死亡,不是因为精神分裂症本身是致命的,而是因为偏见,因为患者没有机会获取好的医疗服务和对躯体和精神健康危险因素的规律监控,因为家庭和社会支持的欠缺。同样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因为各种权利被剥夺,也变得没有能力照顾自己。

前进的道路

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倡导“没有精神健康就没有健康”这一正当的理念。它已成为流行的口号,至今仍充满生机。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精神健康服务的覆盖率逐年增加,我们会更加关注那些低质量的服务。现在是时候去倡导“没有躯体健康,就不能算是精神健康”这一理念了。领会这一理念,需要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做出巨大的努力。

我们对于中低收入国家的重性精神病及相关疾病患者死亡率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在2007年的调查中发现,86%的类似研究都来自工业化国家。在高收入国家,人们的健康素养更高,可以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有整体更好的监测机构,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有更高频率的躯体健康检查。在那些资源贫乏、机构管理不善、获取精神与躯体治疗困难的中低收入国家,形势就变得很不容乐观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开始对更新的数据进行梳理并分享。

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进行的许多项目,也同样有助于为重性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人群开辟出一条康复的道路。

我们来分享两个整合各方面健康服务的例子。

例一:喷泉屋

喷泉屋的本部在美国,分支已遍及全球,它发展成为了一种主动性服务,这种服务以社区为基础,以康复为目标,同时敏感地关注服务使用者的整体幸福感和躯体健康。

    他们的报告展示了服务使用者高水平的成功和满意度,“逆转”了在这方面的刻板印象,并“给心灵带来希望”。这一项目是综合的,包括健康、教育、就业、住房。在他们的许多活动和成果报告中,都反映了他们对服务对象躯体健康的细致关心。他们位于悉尼“贝尔中心”的“健康之家”就是回应这一普遍被忽略的需要的一个实例。

例二:在摩加迪沙的去锁链化倡议

  在索马里的“去锁链化倡议”活动,是一种在资源贫乏的国家建立定位于社区的服务模式的例子。世界卫生组织/东地中海区域(WHO/EMRO)在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开始了这种低成本的计划,然后扩展到类似环境。该计划包括三个阶段:

  阶段1、(去锁链化医院)去除医院中的锁链等约束措施,尽可能减少限制,使之成为对病人友好和人道的地方。

  阶段2、(去锁链化家庭)组织流动医疗队和家庭访视,去除家庭中的锁链限制,提供家庭精神健康教育,向家庭成员传授实用的康复措施。

  阶段3、(去锁链化环境)去除“看不见的约束”——病耻感和对精神疾病患者人权的限制,尊重精神疾病者获得所有机会的权利,动员社区为正在康复者和已康复者提供工作机会和保护。

  这一遵循“基于结果”的管理模式的项目,改善了精神科病房的条件,增加了通过家庭访视和门诊就诊来获得服务的人员的数量。现在,越来越多的前患者生活和工作在社区中,后者现在对于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有了更多的意识。同时该团队已开始致力于改善服务对象的营养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包括肺结核在内的躯体疾病的治疗。

世界卫生大会于2013年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心理健康行动计划。这一计划设想和规划了使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患者获得健康生活所需的所有不同方面的服务。全球计划强调,精神疾病的患者应当能够接受必要的健康和社会服务,以助于其康复和获得最高可能的健康,且这些服务的价格不应超过患者的支付能力。世界卫生组织使用指南来推动全球范围内的行动,这些指南基于循证的依据且关注服务使用者的人权,这使得康复成为接受这些服务所带来的有利结果之一。

WHO的“精神健康差距行动(MhGAP)”项目及其相应的干预指南(MhGAP-IG)是WHO在强调社会心理干预,包括药物治疗以及从整体上更好的关注服务对象的健康方面的例子。MhGAP-IG的修订正在进行中,最新版将会在2015年出版。它将会为我们提供方式方法上的指导,以确保使得接受服务者的伤害最低化、获益最大化。

WHO的质量权利项目及其清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来监督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从不同的利益方面出发,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行动,举例如下: 

精神分裂症患者:练习自我照料和要求权利,包括要求综合健康服务的权利。参与决策过程和践行精神健康项目。

家庭: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属,并主张其权益。

社区和社会:主张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权益,摒弃病耻感和歧视,尊重其权利,为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以及在社会和文化方面适当地支持其就业。满足患者家庭在躯体、社会和精神健康方面的需要。与本地的机构一起,开创符合需要和适应其技能水平的就业和受教育机会。

  健康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例如缩小并最终终止机构化。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以定期监测风险因素和治疗的副作用,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识别和治疗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常见的慢性疾病。提供戒烟策略和推动创造无烟的服务环境。帮助服务对象协调社会、教育、住房、就业及其他因素。 

社会方面:准许和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获得教育、就业和住房,以及帮助其协调健康和其它因素。